各市(地)教育科学规划办,各大中专院校,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按照黑教科规办〔2021〕13号文件《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将开展2022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址联系人
1.课题结题材料收取时间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逾期将无法参加上半年结题评审。
2.纸质材料报送或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33号,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506室。电子版传邮箱:HLJGHB2013@163.com(邮件主题:“2022上半年结题材料+单位名称”字样)。
3.联系人:周越男 陈忠民 赵亮
4.咨询电话:0451-82456279
二、结题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结题纸质材料仅收取:(1)结题审核登记表;(2)课题结题汇总表;(3)《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4)应用证明(原件存档不返);(5)一般课题、教育厅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还需提供专家组和专家鉴定意见一套。其中纸质材料(1-4)项需带红章原件,(5)项需专家手写签字。
2.各高校教育科研部门和市(地)、县(区)教育科学规划办请认真核对结题材料,核对著作、教材、论文以及应用证明等原件与其电子稿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数据填写到《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审核登记表》中并盖章确认。将(1)登记表;(2)汇总表;(3)电子版结题材料等三个内容一同发送到指定信箱。
注意: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审核登记表数据,可在备注栏里标注。
3.结题材料电子版需提供PDF格式扫描文件,每项单独形成文件;同时还需要一个PDF完整版结题电子材料。结题材料内容及顺序详见附件3中的课题结题材料电子格式。
4.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5.获得省规划办经费资助的课题需填报经费总决算,并盖财务章;无资助课题可根据需要选填。
6.论文要三网之一可查(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并提供查询截图。为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网址:https://pdc.capub.cn/)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中进行操作。
7.结题材料纸质和电子版需各市(地)教育科学规划办、各大中专院校、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报。
8.省基础教育教研专项课题结题格式要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一致,材料由市(地)教育科学规划办统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