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目标任务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任务,严格落实《哈尔滨华德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稳定和谐,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期初安全大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单位自检自查: 9月14日-9月15日
各单位结合本通知检查内容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检自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两日内形成报告报送保卫处;
2.学校检查阶段:9月16日 9:00时
检查之前不再集中,各组自行联络被检单位,按工作要求进行。各工作组可结合实际调整本组安全检查时间,但原则上本周完成检查任务。
二、学校检查方式
检查组实地检查,查阅相关佐证材料。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各单位是否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持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础性材料是否建立等。
2.消防安全:排查校园内消防重点场所,排查火灾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或占用、占用疏散通道,公共区域是否堆放杂物、废弃物或障碍物、擅自停用消防设施、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校内违规使用明火、学生寝室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定期开展;楼宇内灭火器是否压力正常、消火栓是否定期检查;办公室、宿舍饮水机安全使用情况,是否存在使用违规电器,是否做到离开时人走断电等突出安全隐患。
3.交通安全:学校用车安全隐患排查;校区内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是否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4.电气安全:电源线、插排、插座、电源开关、灯具是否存在破损、超负荷使用、老化或温度过高的现象,是否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和接拉临时电源线,电源线杂乱无序现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情况,电气检测、检查记录是否完整,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并定期检测维保;燃气操作规程是否上墙;油烟管道是否清洗,记录是否完整。
5.实验实训室安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实验室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实验、实训室操作规程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按时记录实验室安全情况,是否定期对教学实验室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教学实验室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化品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压力容器以及特种设备、器材、储存、放置位置合理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食品安全及饮用水安全:冷链食品、涉疫食品是否开展溯源检测排查;师生饮用水是否按照相应规范进行管理。
四、检查分组
(一)第一检查组
组 长:关晓冬
成 员:刘政宇 张碧莹 郑洲雨
秘 书:张碧莹
检查地点:各二级分院实验实训室
(二)第二检查组
组 长:石 燕
成 员:许之鹏 张 锐 李 杰
秘 书:张 锐
检查地点:膳食部、超市、变电所、锅炉房
(三)第三检查组
组 长:邓维娜
成 员:孙 勇 孙英秋 闵丽娟
秘 书:闵丽娟
检查地点:行政楼、图书馆、第四教学楼、消防泵房
(四)第四检查组
组 长:魏可霏
成 员:康春丽 杨泽亮 李广利
秘 书:李广利
检查地点:学生公寓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亲自布置、亲自参与,按照安全工作特点,结合实际,做好单位安全工作布置,认真做好自检查自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务实高效。
2.加大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推动建立安全工作常态化运行长效机制,持续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3.各单位应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各检查组秘书须认真记录检查情况,于9月17日下班前将本组检查情况(纸质版)报送至保卫处,检查情况应着重反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哈尔滨华德学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